宿州市灵活就业职工医保 全省首推“掌上”办理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日前,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从12月19日起在全省率先推出“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暂停和缴费”手机办理功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可以由个人按月通过手机缴纳医保费。
据了解,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当年度的缴费基数,按照8%费率缴纳,并同步按月缴纳0.8%的医疗救助费用。按规定缴费后,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和我市在职职工同样的医保待遇,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缴费年限可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同时,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但可以享受和单位女职工同样的生育保险住院报销待遇。
通过手机使用“灵活就业人员增员”功能,方便办理新参保;从单位离职或领取完失业保险金,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想转换成职工医保的人(需先在户籍所在地暂停城乡居民医保)三类业务。在“皖事通”里完成参保登记以后,次月就可以在手机APP“安徽税务社保缴费”直接缴费。使用“灵活就业人员减员”功能,方便办理宿州市域内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需到外地(含县区)参保的;宿州市域内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需转成城乡居民医保的两类业务。
操作时,打开“皖事通”手机APP主界面,点击进入“安徽省办事大厅”,点击界面上端“部门服务”,点击界面顶端“宿州”选择参保所属区域。在宿州市直的参保人员请选择“宿州”,在县区参保的请分别选择所属县区。选择好参保所属市县区后,点击进入“宿州市医疗保障局”或各县区医疗保障局。下拉菜单找到“灵活就业增员”和“灵活就业减员”,根据业务办理需要分别按照界面提示进行办理。注意,该线上业务办理只适用于宿州市(含县区)的参保人员。 (庄宁)
责任编辑:丁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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