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市市监局受理消费投诉千余件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1月份,该局12315指挥中心、市消保委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投诉1137件、举报449件、咨询1415件。另办理12345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工单11件,现场接待消费者10人次,组织现场调解1件。
本月商品类投诉量较高,共有759件。其中投诉受理量较大的有:一般食品(92件)、服装鞋帽(91件)、家居用品(45件)和交通工具(39件)类。一般食品类投诉的主要问题有:食物中含有异物,食品过期、变质、不新鲜,缺斤少两,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服装鞋帽类投诉主要涉及:通过网络购买的裙子、毛衫、外套到货后发现与网页图片不符,质量售后不及时,网购退换货不及时,商家长时间未发货等;在商店购买的品牌鞋子是仿冒品牌,羽绒服出绒量大,衣服“三包”服务跟不上等。家居用品类投诉主要涉及:消费者购买的床、沙发等商品,商家迟迟不发货;家具存在瑕疵,商家不予处理等。
本月服务类投诉有378件,投诉量靠前的分别为:美容美发及洗浴服务(121件)、餐饮和住宿服务(98件)和文娱体育服务类(44件)。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有:部分浴池、美容美发店的储值卡,在春节期间不能正常使用;预定的房间与实际不相符;KTV、影院等休闲娱乐场所,禁止自带零食、酒水等。
市市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参加促销活动时,要全面了解情况,不要盲目相信、片面理解,如果合法权益被侵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同时提醒商家,守法经营、诚信为上,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共建和谐社会。 (记者 王云)
责任编辑:王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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