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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宿州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综述
2022-10-31 10:28来源:拂晓新闻网--拂晓报作者:蔡建

“走,咱们锻炼去!”这几天,市民赵先生每天都带着孩子到文园“打卡”健身。文园位于宿城南部,园内绿树成荫、环境宜人,还配套人文设施,充满浓郁的文化味。

如今漫步宿城街头,随处可见一个个绿意盎然、功能完备的主题公园和街头游园,承载着群众的美好生活。城市环境的改善提升离不开法治力量的守护。2015年和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颁布了《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和《宿州市公园条例》,标志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现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如今,“出门见绿、百园融城”的幸福图景渐成现实,成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成效的生动体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高质量发展的列车,必须在法治轨道上疾驰;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总有法治力量保驾护航。自宿州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度机制,突出地方特色,高质高效开展立法工作。回眸过去,一份厚重的地方立法成绩单徐徐展开:共制定10部实体性法规、1部程序性法规,修改2部地方性法规,制定9项立法工作制度。无论是立法数量和质量均在全省处于前列,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把牢“方向舵”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早在2015年1月,为了顺利承接地方立法权,市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就设立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人员在学习立法知识、征集立法建议和推动完善立法工作机构等方面作足了充分准备,得到了省人大的肯定和支持。同年5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宿州市等六个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这标志着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获得了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开启了新篇章。

地方立法工作重要而繁琐,每一项法规都关系到发展大局和民生福祉,只有把牢“方向舵”、明确“路线图”,才能充分激发立法引领和推动各项事业的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市委工作全局来谋划立法工作,坚定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提出的立法任务,做到中央有决策、地方有落实,党委有安排、人大有行动。严格执行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将立法项目库、立法计划的确定及调整提请市委研究。对立法中的重要制度、重大问题等,专题向市委负责同志汇报。

——坚持人大主导。实行重要立法项目由人大、政府负责同志“双组长”领导机制。对法规起草提前介入、深度参与,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和考察,组织举办立法培训和法治讲座,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对立法中的争议问题,广开言路听取各方建议。同时,加强协调和沟通,引导各部门、社会各方求同存异,妥善化解问题。

——坚持发挥政府作用。注重发挥政府职能部门在法规起草工作中的专业和实践优势。注重发挥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法规草案的审核把关作用。坚持由市政府向常委会提出法规案,对政府常务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给予充分尊重。

——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汇聚民智。从立法的选题、立项到调研,从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到表决等每一项环节,都保障广大群众和人大代表参与其中,积极回应社会各界的关切。

把握“主基调” 充分释放法治红利

为民情怀更深厚,服务大局更有为。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永恒的主题,同时也是全社会的期盼。“当前,群众对立法工作的要求,已经从有没有升级到务实管用、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新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立法立足于急需及时,回应民之所盼。特别是在民生和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方面,法工委注重研究代表议案建议中的立法需求,从群众和代表聚焦的问题中择优选择立法规划、计划项目。

杜绝“舌尖上的浪费”,需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2020年11月1日,《宿州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明确规定了政府部门、餐饮经营方所承担的责任,划定了餐饮浪费行为红线和禁区。法规一经颁布,就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反响,成功入选安徽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宿州市因此成为全国首批专门为此立法的城市。从接到立法任务到条例颁布,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同政府部门密切配合,高质量完成了立法任务。“通过专门立法这种方式,对于在全社会弘扬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文明风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

结合宿州实际“量体裁衣”,以小切口立法、小快灵运作,解决服务发展和民生的大问题。近年来,宿州立法工作特点突出、亮点频闪——《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是首个立法项目,助推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宿州市农村垃圾治理条例》是我国首部规范农村垃圾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引起较大关注;《宿州市采石场修复条例》填补了国内规范采石场修复的立法空白;《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法治手段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宿州市公园条例》直指公园“好看不好用”等突出问题,助力打造群众的幸福乐园;《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让非遗在传承中绽放……此外,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被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助力人居环境改善的《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立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一部部地方性法规的相继出台,释放出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红利”,推动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让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突出“全链条” 着力完善制度供给

以良法促善治,完备的立法工作制度体系必不可少。市人大常委会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展示地方立法特色,不断健全完善有关立法起草、征求意见、论证咨询、评估和协调等全链条工作机制,让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贯穿地方立法始终。

2020年12月,针对《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市城管局在市人大有关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召开立法后评估工作会议。制订方案、座谈交流、问卷调查、调研走访……一系列流程紧锣密鼓。随后,一条条真知灼见被原汁原味地反馈到市人大立法机构,成为提升立法质量、改进执法工作、加强法治培训和宣传的重要借鉴。这是市人大首次通过“回头看”的方式完善科学立法机制,全面了解法规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

实行开门立法,与社会各方良性互动,让立法之路满载民意。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对外公布法规草案和修改稿,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架起立法机关和广大群众之间的连心桥。群众和人大代表“说上话”,立法接上“地气”,走入“寻常百姓家”。据不完全统计,市人大常委会累计邀请专家顾问60余人次参与活动,召开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及座谈交流会100余次。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公开草案,累计收集意见建议600余条。“不断强化制度建设,规范立法各项程序和要求,充分激发社会力量,确保制定出台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强协同联动机制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立法协作。一方面积极学习长三角区域城市立法工作经验,另一方面与徐州等淮海经济区城市建立相互征求意见、专家资源共享等立法工作机制,融入长三角和淮海经济区圈的法治纽带越牵越紧。同时,密切人大系统协作,配合开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等多项法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征求意见等工作,共协助省人大法工委来宿开展立法调研10余次,接待兄弟市人大来宿考察立法工作9次。

时间不语,记录奋斗者的脚步;岁月无言,见证不平凡的业绩。站在新起点,市人大常委会将紧扣全市发展大局,继续用好地方立法权,立务实之法、管用之法,以良法引领宿州之善治,奋力书写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宿州篇章。 记者 蔡建

责任编辑:丁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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