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去年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 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度处置率均位于全省第一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自然资源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通过对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的专项清理,有效助推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市清理批而未供土地面积1.2万亩,处置闲置土地面积5258亩,超额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处置任务,年度处置率均位于全省第一。
我市出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1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清理处置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步骤安排和措施,对整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针对不同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成因,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一地一策,分类处置,促进利用”原则,按程序清理,按规定认定,按法律法规处置,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实行建设用地供后全程跟踪管理,由基层所和园区分局按照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现场核查,加强日常巡查。重点突破闲置时间长、面积大、一段时间内确定无法开发利用的“硬骨头”,采取逐宗倒排工期,实施挂图作战,任务分解到每一天,按照“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原则,实行销号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掌握处置进展情况,推动处置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制定出台《宿州市工业用地“先租后让”“弹性年限出让”实施细则(试行)》,对工业用地出让执行弹性供地政策,出让价格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底线执行,减少企业使用土地的一次性投入,保障企业利用有限资金实现投入产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各县、区闲置土地处置进度,调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园区,报请市政府给予用地计划指标倾斜和通报表彰,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对未完成整治目标或工作不力的地方,暂停农转用审批;对综合处置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区和各开发园区,扣减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给予当年度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零分处理,并通报批评,有效地调动了基层政府和开发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记者 刘文晴)
责任编辑:张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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