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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华兵在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报告(摘要)

2022-01-12 15:36来源:拂晓新闻网--拂晓报作者:

在1月11日召开的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华兵向大会报告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时说,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在侦防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和大力降低“案-件比”的情况下,办理各类案件较前四年上升78%,人均办案量较前四年上升53%。扫黑除恶、服务民企发展、基层院建设、刑事执行、检察侦查、简案快办等18项工作在全省作经验介绍。

一、聚焦中心工作,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92人,起诉377人;对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改变定性24件,纠正漏捕、漏诉39人,追诉漏罪17件;及时提出涉案财产处置意见,及时移送涉黑涉恶相关线索。在依法严惩一批“矿霸”“路霸”“村霸”的同时,针对办案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一体推进打、治、建。史大卡涉黑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做到扫黑除恶收官不放手,护卫平安不“打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犯罪,办理2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并追诉1人;起诉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1332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602人。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出台、实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七个三”行动计划》,助力“六稳”“六保”。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75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300万元。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案组,共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189件。认真落实涉民企刑事检察政策,开展涉民企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对73名民企负责人依法作出不捕或不诉决定,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联合市工商联开展“把企业家请进来、让法治宣讲进园区”等活动,督促涉案企业落实合规措施,确保企业留得住、活得下来、经营得好。砀山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企案件中,针对果渣露天堆放污染环境问题,主动帮其联系下游加工企业,变废为宝,得到企业点赞。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60人,办理了一批涉案金额过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守护好百姓“钱袋子”。积极参与“断卡”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专项行动,起诉1029人。严厉打击洗钱犯罪,与人民银行宿州中心支行建立涉洗钱犯罪同步审查、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依法对3起帮助转移资金、提供银行账户的洗钱犯罪提起公诉。

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研究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协同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起诉32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304人,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发放司法救助金583.5万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讨薪问题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64人,办理支持起诉297件,帮助追回工资422万元,让外出务工者劳有所得、安“薪”过年。

二、聚焦社会关切,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履行程序主导责任,牵头制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增强了制度适用的可操作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单月平均适用率从2019年适用当年的20.46%,上升到2020年的83.53%,去年月适用率稳定在85%以上,上诉率降至4.95%,建议法院适用简易、速裁程序达77.1%,起到了减少对抗、促进和谐、节约司法资源的作用。

拓展“温暖控申”品牌外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打造、经营集信访接待、窗口服务、暖心驿站、公共办案等为一体的检务工作区,用情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把检察听证作为检察履职“全过程民主”的重要方式,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共开展听证336件次,2020年同比上升420%,2021年同比上升265.7%,一批疑难案件通过听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效缓解“讼累”。落实首次申诉信访院领导包案、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到能在检察环节化解的矛盾决不“击鼓传花”,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率均达100%,涉检信访总量持续下降,有效缓解“访累”。

推动未成年人检察提质增效。以“打击侵害、特殊保护、温情守护”为目标,培树“燕护雏”工作品牌。最低限度容忍侵害未成年人的成年人犯罪,起诉224人;最高限度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新建成具备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的一站式询问、救助站点4个,努力避免二次伤害;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在2021年达48.6%、不诉率达17.5%,24人考入大学。加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规范亲职教育,推进从业限制、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实,发现并依法监督处置应当限制从业人员11人。常态化送法进校园,超10万师生受到教育。

运用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在办理案件中,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88件,促成一些行业或领域得以源头治理。把“小案”当成“大事”办,埇桥区检察院针对违规灌装液化气乱象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液化气灌装行业开展专项整治,用“小建议”消除大隐患;萧县检察院针对人行道无障碍设施被长期占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守护视障人士出行安全,让盲道不再“忙”。市检察院就强制医疗执行难、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问题,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堵漏建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建议工作,推动出台《关于规范和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让检察建议更有力、有效。

三、聚焦诉讼监督,竭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情形,监督立案222件;对不当立案、立而不侦情形,监督撤案49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后,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75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逐年上升,诉前羁押率已降至38%。

维护刑罚执行的权威。坚持高墙内与高墙外一体监督,对3500件“减假暂”案件进行实质审查,依法提出纠正意见1706件。深入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将146名判处实刑仍“逍遥法外”的罪犯收押入监。加大财产刑执行检察力度,推动刑事案件涉财产判项执行到位2288万元,尽可能让财产刑判决不再“打白条”。

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力度。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70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96件;对正确的裁判,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533件。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让打假官司者吃上真官司,共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232件,涉案金额5754万元,20名司法人员因此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对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522件,助推解决执行难题。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化解行政争议33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3件,促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履行好反腐败职责。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8人,已起诉141人。强化与监委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制约,应监委邀请,提前介入重大案件67件次。依法行使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14个罪名的侦查权,2021年实现历史性“破冰”,立案侦查涉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等犯罪4件4人,建立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六项机制”,较好地规范和促进了检察侦查工作。

四、聚焦公共利益,强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注重外部协作,营造公益保护“大格局”。先后商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签协作推进公益诉讼的相关意见,与市林长办、河(湖)长办分别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出台《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现部门协作守护公益。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92%的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上线运行公益诉讼线索“随手拍”,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使公益诉讼工作接地气、有活力。建成全市首个“检察公益林”,用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补植复绿”,汇聚守护生态福祉合力。

注重内部联动,激活诉讼办案“一盘棋”。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加强内部有效联动、上下统筹协调。市、县区检察院联手办理了涉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近2500万元的跨省倾倒固废民事公益诉讼案、南四湖水域(安徽段)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专案、“3·26”跨省倾倒危废系列案件、全省首例逃避监管排放大气污染物民事公益诉讼案,均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形成集巡回检测、快检实验、办案指挥等功能的“一站一室一中心”公益诉讼办案矩阵,为公益诉讼插上科技“翅膀”。

注重热点跟踪,实现法定领域“全覆盖”。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相继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人防和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等系列活动,共督促治理被污染耕地、林地等533亩,清除固废危废、生活垃圾等5500吨,收回、追缴国有财产2.16亿元。泗县检察院办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整治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跟进办理生产销售“硼砂炒面”“毒卤肉”“假白酒”“山寨药”等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件,依法提出惩罚性赔偿金。服务疫情防控,及时、依法严惩涉疫犯罪32人,办理公共卫生、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0件。

五、聚焦自身建设,努力激发检察事业前行动力

抓牢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做到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实施党建“领航计划”,高质量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抓实素能提升。持续改善人员结构,全市新招录法律专业检察人员43名,统一配备聘用制书记员169名,检察队伍活力更足。实施青年英才培养、综合素能提升计划,连续多年与复旦大学等高校联合办班,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72场次,受训人员达8600余人次。联合市司法局举办首届检察官律师辩论大赛,开展检法、检警、检律同堂培训,为司法办案充电、蓄能。加强检察理论研究,12篇学术论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

抓好检察改革。完成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机构“瘦身”又“塑形”,“四大检察”布局日趋完善。全面推行人员分类管理,不断完善员额检察官遴选、晋升、退出机制,新入额38人,择优选升50人,退出员额39人,延期晋升和扣发绩效奖10人。市检察院创设检察长奖励基金,让检察人员工作办案有动力;新建立《重大敏感案件批捕、起诉提级研判办法》《基层检察院新类型、争议性案件请示办理实施办法》等制度机制38项,将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网”织得更密。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检察长出庭公诉已成常态。

抓严纪律作风。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两级院共有65名检察人员向组织说明问题,主动或配合查处违纪违法人员9人;四年共有41人受到党纪政务乃至刑事处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拧紧办案安全阀。坚持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并重,市检察院实行“目标+绩效”一起要、“作风+效能”一起抓、“督察+问责”一起上、“员额内+员额外”一起评,让内设机构和人员年度排出名次、分出“档次”,让“躺平”者起得来、“混事”者混不下去,让干多干少、干好干孬不一样能够兑现。

四年来,我们坚持“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21件,邀请代表委员交叉视察、参加检察听证等活动 1368人次,让代表委员零距离、面对面感受检察工作。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构建检律良性互动机制,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40598条,市检察院的检务透明度指数在全国市级院中位居前列。

2022年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二是强化担当作为,积极服务宿州发展新目标。

三是强化宗旨意识,切实保障民生维护民利。

四是强化守正创新,推动法律监督均衡发展。

五是强化能力锻造,全面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责任编辑:丁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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