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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生命通道”必须畅通无阻

2024-09-24 11:29来源:拂晓新闻网--拂晓报作者:商农

近日,《宿州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宿州市人民政府第9号令予以公布,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19条,明确了相关部门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措施、违反规定的处罚等内容,为共同治理消防车通道堵占等突出问题提供了制度支撑。

火灾猛于虎,消防安全大于天。当建筑物起火,如果此时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消防人员就能在最短时间进入火灾现场实施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如果此时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将会大大贻误消防救援最佳时机。一旦火情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势必受到极大威胁。因此,消防车通道就是被困者的“希望之路”“生命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可在现实生活中,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的情况时有发生。一方面是因为少部分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淡漠,对消防车通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另一方面还在于多部门的监管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违法行为尚未形成强有力震慑。

针对上述问题,《规定》精准把脉、对症下药,明确提出,住建、公安、城管等部门以及房产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制度机制发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推动解决相关问题,就能顺利打开工作局面。相信随着《规定》的施行,必将促进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深化业务协同,构建起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网络,确保“生命通道”时刻畅通无阻,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畅通消防车通道,既要刚性约束,也要柔性引导。消防安全,人人有责。要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进基层活动,多用群众语言,多说群众身边事,真正把抽象理性的法规条文转化为具象感性的警醒劝诫,推动遵纪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绝不堵占消防车通道”的社会共识, 让每个人都争当畅通消防车通道的坚定维护者和践行者。

■ 商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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