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永 宿芮茵) 自“优化社保费申报缴纳流程”改革以来,埇桥区税务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效解决社保费争议,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保费征缴基础。
聚力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区税务局在全区范围挂牌成立40家社会保险费征缴应急处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担任外部自然人社保费网格长,督导各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成立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任组长,税务、人社、医保、财政、信访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辖区税务分局党支部书记兼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头雁”作用。
各税务分局成立税费争议调解室,优选党性强、业务好的党员担任调解员,让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易办。针对特殊群体(如老年人、低收入家庭)采取灵活措施,确保社保权益不受损。在乡镇街道调解中心设置“党员服务窗口”,提供社保政策咨询、缴费指导及争议初调等“一站式”服务。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不断深化“党建+社保服务”模式,400余名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调解工作,成功调解1000余起社保费征缴争议案件。
聚力综合治理,推动争议处理网络下沉。将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纳入地方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征缴争议处理网络下沉,把社保费争议化解的“服务窗口”搬到群众“家门口”。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自然人社保费网格体系,快速就地解决缴费人合理诉求,实现“社会保险费争议就地解决”。定期召开党建联席会议,确保调解工作有方向、有力度。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每格配备调解员,实施“一对一”或“多对一”精准服务。
区税务局设立社保费征缴咨询专窗45个、开通24小时在线答疑平台,不定期举办社保费政策宣讲活动10余次,群众对社保费征缴工作的支持度明显提高。
聚力高效解纷,协同化解社保费争议。区税务局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搭建社保费征缴“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暨社保费征缴争议调解中心。专区根据缴费人诉求内容,实施分类管理、分级处理。针对缴费人反映事项,由调解中心现场组织三部门会商办理,能够当场答复办结的做到当场办结;对复杂疑难争议事项,由首接窗口人员填写传递《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诉求调解登记表》,专班召集相关部门集体会商处理,实行限时办结;对专班不能处理的重大疑难争议,提交区征缴争议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协商解决,重大问题报区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会办解决,所有事项实行统一答复,并按月汇总填写《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诉求调解工作台账》。
该局还积极推动构建多元解纷体系,吸纳法律专家、社会工作者、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力量加入调解队伍,同时引入农村、社区“五老”乡贤协助化解社保费争议,形成多方合力。以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为标尺,提升服务效能、赢得群众信任,不断夯实基层社保费征缴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