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踩泥土解民忧
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9年来,他始终扎根基层一线,积极履职尽责,常年奔走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一方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由于成绩突出,他先后荣获全省“双百佳”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称号。他就是泗县司法局墩集司法所所长、墩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陈清。
在当地,说起陈清,大家都会竖起大拇指。他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光鲜亮丽的履历,有的只是脚踩泥土,扎根群众,用专业知识和满腔热血为民解忧,默默守护一方安宁的赤诚之心。
陈清先后在长沟司法所、山头司法所、墩集司法所工作,多年来,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他忙碌的身影。“作为人民调解员,我们不能坐在办公室里等群众上门,而是要主动到群众中去。”陈清说。
在二轮土地延包工作中,有许多出嫁女因经济困难或无生活来源,都要求回村承包原来的土地,亲人之间土地承包纠纷呈上升趋势。陈清敏锐地意识到,这类矛盾纠纷有其特殊性,如果化解不好,不仅对二轮土地延包政策的推行产生不利影响,也会让亲人之间出现隔阂,甚至反目成仇。
“你们是同胞手足,你妹妹为了生计,迫不得已要回承包地,也是事出无奈。你返还她4.2亩土地,于情于理也是应该的。哪怕到最后通过诉讼判决,你也是要返还土地的。为了家庭和睦,亲情永驻,建议你主动返还,才能不伤和气。”张女士婚后生活困难,想要回到娘家继续承包自己婚前的土地,但其哥哥不想返还。陈清了解情况后,耐心向张先生释法明理,解释政策规定,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反复做工作,最终成功化解兄妹二人的矛盾。
一直以来,陈清都把维护基层稳定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面对邻里、土地、婚姻家庭、土地项目增减挂、高铁拆迁补偿等各类矛盾纠纷,他都会第一时间介入,针对不同纠纷类型,整合信访、综治、网格员、党小组长、乡贤五老、妇联干部等多方力量,千方百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地方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工作中,陈清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民有所需、我有所供,民有所求、我有所应”的宗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泗县出台退宅进城安置政策,鼓励农民自愿进城安置。对于自愿退宅进城的村民,陈清深入其家中宣传安置范围、补偿标准等政策,帮助丈量土地面积,清理登记家庭财产。同时,第一时间排查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对于重大疑难问题,以“广场会”等形式召开群众大会、群众代表会议,宣传法律政策,针对出现的问题,通过“群众议事”集中通报有关情况并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收集社情民意,引导群众共商共议、监督实施。截至目前,在该项工作推进中,墩集镇无一起纠纷发生,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人民调解员,既是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也是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法治活动的组织员、法律援助的引导员。为从源头上破解信访、矛盾纠纷问题,陈清全方位加大法治宣传,利用“法律七进”“法润乡村”“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平台,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让群众在参与中掌握法律知识。积极创建公共法律服务群,推广普法园地、法律援助、法律预约、在线咨询等多项服务。在百姓评理说事点,他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现场调解等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
陈清把青春奉献给人民调解工作,把岁月融入基层维稳一线。他脚踩泥土,扎根人民,用真诚热情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谱写了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赞歌。“人民调解,‘调’是手段,‘解’是目的,但最终的落脚点是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将继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宣讲法律法规、调解矛盾纠纷、弘扬法治精神,为提高基层治理水平贡献力量。”陈清表示。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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