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清单”把好涉企检查“入口关”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记者 付雪芹)行政执法是政府部门依法履职、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更是经营主体普遍关注的问题。为确保行政检查主体依法履职,经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发布《关于公布宿州市市级行政检查主体的公告》,“一张清单”让企业对谁能检查、谁不能检查一目了然。
对标要求,明确重点任务。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开展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工作依据为法律法规和规章、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部门职能调整合并的实际、委托执法的程序和手续等,通过单位自行清理、法制审核、司法复核、征求意见和结果确认五个阶段进行。
压实责任,强化法制审核。按照“谁检查、谁清理,谁委托、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及所属行政检查主体、受委托执法组织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经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市司法局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检查主体及依据进行复核确认、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公开发布,接受企业监督。“谁能检查、谁不能检查”是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近日,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市本级具备行政检查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47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9个,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个,受委托执法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57个。今后,凡市级行政检查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清单以外的任何单位和组织,擅自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的,企业有权拒绝并投诉举报,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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