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一抹“警服蓝”三次冲进火场……
“要不是你们及时救援,后果不堪设想。”5月21日上午,吕家圣站在自家前几日着火的房子前,仍心有余悸。他紧紧握住参与救援的桃园镇派出所副所长刘旭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时间回到5月14日晚上7点30分。正在所里值班的刘旭得到消息:桃园镇吕寺村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情况紧急。刘旭和两位同事迅速驱车前往救援,4公里的路程,他们六七分钟就到达现场。
“民警同志,屋里有两个煤气罐,一个已经爆炸,还有两辆电动自行车……”看到人民警察出现,吕家圣焦急地拉住刘旭介绍屋内情况。此时大火已经蔓延到房屋大门外,并顺着木门框向上窜,屋内不时发出声响,房屋周围都是树木,如不及时扑救可能会引发更大火情,情况十分危急。
火势凶猛,原本准备先清理煤气罐和电动自行车的刘旭没法进入屋内。“先把明火灭掉再解决隐患。”刘旭心中有了打算。他迅速跑向村委会开来洒水车,扯下水管,与同事合力扑灭房屋大门及周围明火,耗时十余分钟。
屋外火势被控制住,没有片刻休息,刘旭冲到屋前一脚将房门踹开,发现屋内一片焦黑,煤气罐附近冒着火星。“煤气罐被火烤过,非常危险,得赶紧转移。”他毫不迟疑拿起一件衣服裹着煤气罐的把手,拎起来就跑向屋外远处空地。
“快把电动自行车推出来!”刚放下煤气罐,刘旭转身向同事大喊。车子上了锁推不动,刘旭返身又冲回还有火苗燃烧的屋内,与同事合力把电动自行车抬到屋外。“电瓶一旦发生爆炸,火势蔓延会非常迅速,我们需要在消防人员到来之前将隐患降到最低。”刘旭说。
将电动自行车放置好之后,刘旭第三次冲进屋内,反复确认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随后,刘旭与到达现场的消防人员合作,最终将火扑灭。
不顾个人安危三次冲进火场,体现了人民警察的英勇无畏。不畏艰险、敢于冲锋是刘旭一贯的作风。“90后”的刘旭从小就有从军梦,大学时他选择参军入伍,退伍后又毅然报考警校。从橄榄绿到警服蓝,部队锤炼了他坚韧的品格,警营赋予了他崇高的使命,他用青春年华保家卫国、守护百姓。
在基层工作近10年,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是同事们对刘旭的评价。“我们副所长就是这样,每一次出警,他总是冲在最前面,与群众也能相处融洽,无论是化解矛盾纠纷还是处置打架斗殴,他都能妥善解决,让大家信服。”桃园镇派出所辅警张大毛说。作为刘旭的领导,桃园镇派出所所长耿正也夸赞:“刘旭好样的!他用行动彰显了人民警察的使命与责任。” 记者 庞瑞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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