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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2024-01-31 18:18来源:拂晓新闻网--拂晓报作者:王云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春节日益临近,我市餐饮食品消费市场热力十足。日前,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餐饮单位和市民朋友发布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单位须持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严禁超负荷、超范围经营。

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到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备案,承办10桌以上集体聚餐(宴席),供应的菜肴按要求留样,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保留48小时。严禁经营超过保质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严禁采购、贮存、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食用长江野生江鲜及来源不明水产品。

与此同时,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主动提供“公勺公筷”,推广“半份菜”“小份菜”,践行“光盘行动”;餐饮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应自觉做到宴席不铺张、聚餐不浪费、点餐要合理、剩菜要打包,倡导绿色环保,文明就餐。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及厨师应当主动到所在乡镇(街道)食安办备案,厨师及帮厨人员必须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格依照程序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申报备案,填写备案表,领取告知书,签订承诺书。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申报和现场指导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食品时,应尽量关注安全、健康和营养,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注意查看包装标签信息,不购买食用外观异常、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食品,要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规范经营、店内环境整洁、卫生条件良好、明厨亮灶实施较好的餐饮单位;网络订餐,要注意查看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店铺评价等信息,并在接收餐食时,查看“食安封签”是否完好;在家制作美食时,要烧熟煮透,并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依法处置。 (记者 王云)

责任编辑:王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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