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友群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4-01-06 11:27来源:拂晓新闻网--拂晓报作者:
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张友群提出辞去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友群辞去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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