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市市场监管局受理消费投诉近2000件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11月份,该局12315指挥中心、市消保委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投诉1998件、举报779件、咨询2227件。投诉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售后服务等。
当月共有商品类投诉1534件,其中食品类732件、服装鞋帽174件、家居用品109件、交通工具97件、家用电器53件,共占商品类投诉的75.95%。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食品中有异物、网购的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购买到过期食品;网购的服装鞋帽服质量太差、商家不按约定退货退款等;购买的日用品为“三无”产品、网购家居用品的尺寸与约定不符等。
当月共有服务类投诉464件,其中销售服务88件、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72件、餐饮和住宿服务65件、文化娱乐和体育服务50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34件,占服务类投诉的66.59%。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消费者预付充值后,经营者变更经营信息、搬迁、停业等没有提前通知,导致预付卡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染发烫发后发质受到损伤;在餐馆的饭菜中发现异物,消费者就餐后出现腹泻;宾馆住宿环境差、酒店服务员态度不好等。
当月还受理举报779件,主要涉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99件)、广告违法行为(157件)、不正当竞争行为(135件)等。有消费者反映:网店经营者广告用语涉嫌虚假宣传等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有些食品包装未标明成分、个别商家在广告中使用极限用词等。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要选择正规商家的正规产品,并在付款后保留相关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后,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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