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工作提质扩面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11月8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原则,开展“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集采工作提质扩面,打通集采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
市医保局在前期多方调研论证基础上,印发《宿州市“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准备、遴选、启动、实施、总结”五个阶段积极推进;建立统一价格、统一专柜、统一标识、统一标牌的“四统一”和“规范品种、规范采购、规范保供、规范回款、规范监管”的“五规范”集采药品实施模式,加强对定点药店管理,促进“集采药品进药店”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按照“自愿申请、适度竞争”原则,设定上一年度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成绩90分以上、信息系统可与处方流转平台连接等9个软硬件条件,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内,公开遴选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的定点零售药店作为“集采药店”试点;成立审核验收领导小组,对申报的113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材料审核、现场验收,最终选定36家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采试点工作。
市医保局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先后召开“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工作座谈会,认真听取药店、药企及配送公司的意见建议;召开药品保供协调会,加强协调联动,与各配送公司和中选企业做好对接,确保采购途径畅通,药品保供稳价;开展政策培训、深入试点药店调研,指导专柜建设和销售工作;按季召开试点工作运行情况分析会,及时解决试点工作运行中存在问题和矛盾,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与“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单位签订“四统一”“五规范”管理规定承诺书和试点服务协议,明确经营场所内必须配备功能完好的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医保监管系统实时连接,实现医保24小时实时监控;要具备完善的“进销存”系统,“集采药品”要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购销存台账;市、县(区)医保部门对“集采药店”运行情况组织定期检查和年底考核;开展“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示范单位”年度评选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年度考核不及格的“集采药店”按照签订的协议条约进行处理。
目前,首批参加试点的36家定点零售药店运行情况较好,各试点药店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采购方式均配备各种常见病和慢性病病种用药40种以上,最多达近60种,共销售集采药品18万余元,直接服务患者800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广大患者对医保改革事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记者 曾庆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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