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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宿州市受理消费者投诉2000余件

主要涉及食品、通讯产品、交通工具等
2023-10-30 15:49来源:拂晓新闻网--拂晓报作者:王云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9月份,市12315指挥中心、市消保委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5733件。其中,投诉2028件,举报781件,咨询2924件。

从投诉的商品类型来看,本月排在前三位的是:食品类(790件)、通讯产品类(113件)和交通工具类(103件)。食品类涉及的问题有:食品过期或变质、食品中有异物、网上购买的水果缺斤短两,以及商家或网店销售的食品存在虚假宣传等;通讯产品类的主要问题有:黑屏、死机、信号差等问题;交通工具类的主要问题有:部分经销商未尽到“三包”义务或将汽车故障拖延至“三包”期限后,导致消费者付费维修,以及汽车零部件存在质量问题等。

从投诉的服务类型来看,本月占前三位的是:餐饮和住宿服务(88件)、销售服务(84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55件)。餐饮和住宿服务方面的主要问题有:外卖食品不卫生、封装不严、出现漏洒、送餐不及时、索要好评、发生争议态度恶劣等,酒店安全设施、卫生不达标、服务态度差等;销售服务方面的主要问题有:商家拒不履行约定、预付卡不能正常使用等;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方面的主要问题有:烫发染发效果不理想、会员卡充值后不予退款、澡票因更换老板不予使用等。

本月还受理举报781件,其中举报量较大的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86件)、广告违法行为(173件),不正当竞争行为(73件)。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有:部分商家虚假宣传;预包装食品过期、发霉、含异物且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外包装标签标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食品标签规定等。

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守法守规经营;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商家、正规途径购买商品或服务,如果出现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维权。 (记者 王云)

责任编辑:王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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