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就医可报销了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日前,我市全面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新政策,职工在市域内定点医院就诊费用可以报销。该政策完善了职工待遇保障,减轻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按比例划入两部分组成。新政策执行后,个人账户的计入仅有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用于解决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待遇。具体变化为,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合模式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职工以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基数2%的比例计算,今后按照上级规定调整。以单建统筹基金模式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不设立个人账户。
职工在市域内定点医院门诊就诊费用怎么报销呢?市医保局基金征缴科科长庄宁介绍,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800元,在市域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且只需一次门槛费。需要注意的是,在职职工停止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职工医保住院、门诊慢特病保障等政策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等,不纳入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支付范围。
刘女士是埇桥区一教师,日前在市立医院门诊收费窗口缴费时被告知,职工门诊就医可以报销,原本需要支付1750元的门诊医疗费,扣除800元门槛费,剩余门诊费用950元可以报销475元。“门诊看病能报销50%,这个新政策惠民利民,暖人心。”刘女士说。(记者 庞瑞莲 实习生 朱彤)
责任编辑:丁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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