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微企业可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2022-08-08 11:10来源:拂晓新闻网--拂晓报作者:赵静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8月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8月份开始,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暂缓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为期3个月。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暂缓缴纳今年8月份至10月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正常缴纳。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凡符合缓缴政策的企业将实行“免申即享”。我市在8月份职工医疗保险费征缴计划中,已开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缓缴3个月的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参保单位职工医保各项征缴业务正常办理,不受影响。参保职工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及生育费用应报尽报,待遇应享尽享。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的企业缓缴期结束后,应于缓缴期次月,即今年11月份一次性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逾期不缴纳的,税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记者 赵静)
责任编辑:王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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