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宿州市受理消费投诉99件 主要涉及合同、质量、售后服务等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4月2日,记者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一季度,宿州市、县(区)两级消保委共接受消费者来访、咨询718人次,受理消费投诉9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43万元。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合同类30件,占30.30%;质量28件,占28.28%;售后服务17件,占17.17%;安全7件,占7.07%;价格7件,占7.07%;虚假宣传7件,占7.07%;计量2件,占2.02%;其他1件,占1.01%。
一季度合同类投诉位居投诉榜第一,同比增加6.44%。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有:春节前后,部分浴池、美容、美发等行业储值卡不能正常使用,商家要求现金支付或者一次服务划卡两次等;部分装修公司不履行装修质量承诺,未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装修或因装修时发生纠纷出现延期交付等;一些家用汽车售后维修服务质量差,新车交付时间延期,利用格式条款加收金融服务费等;部分培训机构承诺学员不过包退,实际以种种理由拒不退费。
本季度服装鞋帽类投诉是热点。消费者反映,部分服装没有规范醒目的洗涤说明,造成洗后串色、缩水、褪色等现象;个别经营者处理投诉态度不积极,重销售轻服务;一些商家利用打折商品、处理商品不退不换等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逃避三包责任。
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时,要选择具有相关资质、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商家、如遇优惠活动,一定要详细了解活动的全部信息,付款时索要凭证。如出现商家不履行承诺、货品有瑕疵等情况,可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王云)
责任编辑:王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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