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牛先生咨询:企业新入职员工试用期长短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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