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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宿州市两级消保委共受理投诉103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余元

来源:拂晓新闻网--拂晓报 2023-07-14 16:56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7月12日,记者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上半年,宿州市、县(区)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计接受消费者来访、咨询1614人次,受理投诉10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33万元。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类占投诉榜前三名,其中合同类40件,质量类29件,售后服务类24件;根据投诉商品分析,服装鞋帽、家用电子电器和食品类占投诉榜前三名,其中服装鞋帽类19件,家用电子电器类14件,食品类10件;根据投诉服务分析,生活社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和电信服务类占投诉榜前三名,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23件,文化娱乐体育服务2件,电信服务2件。

关于服装鞋帽的投诉相对较多,共有19件。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鞋子购买后短期内出现脱胶、开线、断裂现象,经营者迟迟不予退货或更换;衣服出现掉色、起球、缩水、脱线、出绒等问题;网购的裙子、毛衫、外套等,实物与网页图片不符等。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共有14件,问题有:电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商家不能严格按照三包规定及时更换或退货;维修人员不能规范填写维修记录,对符合退换货规定的电器拖延,设置门槛,增加消费者退换货难度;消费者订购电器后,商家不能按照约定及时送货安装等。

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有23起,主要涉及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和洗浴服务等方面。具体表现在:个别餐饮商家设定最低消费条款;部分商家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未明码标价;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后,有商家闭店或转让导致原卡不能正常使用等。

据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应履行相应的退换货、修理等义务,不应推脱责任。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或签收商品时尽量当面拆封核验,如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快递过程中造成损坏,便于及时处理,并拍摄图片及视频留证。同时提醒经营者,要严格履行合格产品交付义务,切实落实相关服务承诺,提升服务品质,妥善化解消费纠纷。 (记者 王云)

责任编辑:王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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