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方女士来电咨询:父亲在老家萧县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现在人在郑州住院,请问异地报销比例多少,出院时能否直接报销?
萧县医保局答复:根据《宿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文件,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为65%。患者办理转诊后,出院即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结算。
责任编辑:王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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