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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保委上半年投诉分析出炉

来源:拂晓新闻网--拂晓报 2022-07-15 11:19

拂晓新闻网--拂晓报讯 7月13日,记者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县(区)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接受消费者来访、咨询1353人次,接到投诉156件,共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37万元。

日常生活用品类投诉问题较多

上半年,日常生活用品类投诉问题较多,其中服装鞋帽类投诉占25.29%;食品类投诉占19.54%;日用商品类投诉占12.64%。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有:新购的服装出现起球、炸线,鞋子开胶、掉皮,购买到的服装、鞋子标识不全,网购衣物退货未退款等。例如:有消费者在宿州市某品牌店购买运动鞋,穿了四天发现鞋子开胶,到店更换一双新鞋后穿几天又开胶,此时店家拒绝再次更换。后经消保委调解,该店为消费者全额退款。还有消费者反映,部分餐饮店提供的饭菜有异味或内含异物、食用所购食品后出现身体不适、部分商超出售的食品出现过期或未明码标价等问题。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保留相关凭证,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就餐出现不适后,及时保留证据,以便有效维权。

社交电商购物售后难保障

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网络销售已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向微信、快手、抖音等社交类APP发展,特别是直播业迅速崛起,更是催生了“电商+社交媒体”的新兴商业模式。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的消费体验同时,也发现存在不良商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从挑选商品时就被低价、虚假广告、格式条款等问题困扰,购买后还要担心商品质量、异地售后难保障等问题。例如:萧县李女士和蔡先生均反映在某社交网站直播间购买宠物狗后,商家表示还需购买狗粮才能发货。

市消保委提醒,不论是社交电商平台还是网购平台,消费者购物时都要保持理性,避免被虚假广告或低价诱惑,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防范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风险。消费者选择网购商品时,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大、信誉度高的购物平台和网店,通过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慎重选择个人交易。

商品房销售服务待规范

商品房是消费者日常生活中的消费大件商品,从商品房售前宣传到确定购买时的购房合同、贷款服务,再到商品房交付后的质量问题及入住后的物业服务质量,无不牵动着消费者的心。例如:灵璧县一位消费者在4月购房时多次询问是否为槽钢层,销售人员均称不是槽钢层,消费者便缴纳了2万元预付款。6月到营销中心缴纳首付款时,才发现该房正处于槽钢层,消费者要求调换楼层无果后,投诉至灵璧县消保委。

市消保委提醒,意向金、定金的缴纳,优惠、打折、抵扣等活动宣传,房屋材质、小区配置的承诺等环节,都容易产生纠纷。开发商应重视消费者知情权,详尽告知商品房信息。消费者在购房时,要向销售人员仔细确认相关细节,最好将其承诺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写进合同或补充协议里。如果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   (记者 王云)

责任编辑:王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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