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作保障 以“民声”定“民生”
商农 前程
办好民生实事不仅是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人大为民履职的应有之义。《宿州市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9月出台以来,从项目征集、筛选、票决到监督、评价,全流程作出规范,推动票决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为民生实事办理“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提供了坚强保障。
以往的民生实事办理机制,虽有民意征集环节,但因缺乏制度规范,很容易变成政府自己做选题。《办法》规定,政府应通过多种途径公开收集民生实事建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也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作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交由同级人民政府在确定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时研究吸收。这就把民生项目选择权交给群众,变“政府选题”为“群众点单”,真正实现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今年5月,在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们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票决出市政府2025年度10项民生实事项目,市级层面票决制工作实现“首战告捷”。
民生工程最怕喊得响、做不实,不仅寒了群众心,也损害政府公信力。《办法》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项目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同时组织人大代表采取调研视察、专题询问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问题,适时开展工作评议。这种制度设计赋予人大全过程监督权。具体操作中,作为人民利益代言人,人大代表动态跟踪监督项目实施进度、质量把控、功能发挥等关键环节,倒逼政府部门改进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确保民生工程真正通达民心、惠及群众。
“民生”事由“民声”定,“群众诉求清单”成为“人大履职清单”。《办法》将民生实事项目的酝酿、票决、实施、测评等各个环节引入人大制度体系,充分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热情,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写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注脚。
当然,让《办法》落地见效,仍面临不少挑战。诸如,如何夯实平台载体,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怎样找到民意最大“公约数”,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破解这些难题,还须在实践中继续优化调整,进一步强化可操作性和执行力,更好推动“群众所盼”与“政府所干”实现“双向奔赴”。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相信随着《办法》深入实施,票决制工作市县乡三级全覆盖,必将有更多民生愿景转化为幸福实景,书写新时代宿州人大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增进民生福祉的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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