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 权静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该法共9章85条,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当下,越来越多家长开始重视孩子的教育问题,“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成为很多家长秉持的教育理念。“两岁学舞蹈、三岁学钢琴,五岁学编程”,很多家长为了让孩子先人一步、优人一等,不惜从幼儿时期就为孩子安排了各种各样的培训,拼音、识字、背古诗、100内加减法,甚至已经成为许多孩子上小学前必会的知识。
这样的教育诉求,引发了教育焦虑的泛化,也导致一些幼儿园“小学化”。部分幼儿园配置所谓“幼小衔接班”,甚至展开考试,成为“小学化”的重要标志。于是,本该在幼儿园度过无忧无虑时光的孩子们,过早背负起沉重的课业负担,这是典型的拔苗助长,不仅有损幼儿身心,也违背教育规律。
作为学前教育的主体,幼儿园的主要任务是让孩子健康地成长、快乐地生活。此次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将保育教育的方式、内容纳入规范管理范畴,对学前教育“去小学化”作了明确规定,提出“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这样的明文规定,为科学保教限定了“禁区”红线,明确了幼儿园在日常管理中的职责义务,防止竞争压力、知识“加码”入侵儿童成长乐园,从法律层面为孩子们的快乐童年划出了“一片蓝天”。
纠正幼儿园“小学化”,一方面要重点解决明面上的问题,把那些明目张胆开设的各种“班”“幼儿园小学化”取消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另一方面要坚持源头治理意识,反对各种无序“加压”,用更加普惠的学前教育,更加均衡、合理的小学课程内容和教材设计,让每个孩子都能够跟得上、玩得好。如此,才能逐渐把孩子们过早迈出的“脚步”收回来,让教学进度和难度回到科学理性的轨道上,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好的教育,从来不是设计孩子的人生,而是成全孩子的人生。美国心理学家布鲁诺·贝特尔海姆曾在自己的著作《足够好的父母》中写道:“很多父母用组装机器的方法来理解和养育自己的孩子,希望通过这些方法让孩子‘表现’或‘运转’得更好,这其实恰好就是问题所在。真正的问题是,孩子是不是过得好,是不是在成长中感受到了快乐、满足感、成就感,是不是对自己满意。”缓解教育焦虑,还孩子快乐童年,需要修正的,还有我们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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