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入民心 “典”亮生活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近日,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在全市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此次“民法典宣传月”宣传重点为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熊孩子打赏能不能归还?”“夫妻离婚,孩子跟谁?”曾有一段时间,这些问题成为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如今,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这些问题都有了明确答案:“见义勇为行为可免责”“‘熊孩子’打赏必须退还”“已满八周岁子女,在抚养权纠纷中享有话语权。”很显然,民法典切中“民”生,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民生关键问题给予多角度、全方位的回应,集中反映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
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从总则编宣示民事主体在享有权利的法律资格上一律平等,物权编强调各类不同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合同编规定法律对交易繁荣的促进和对主体在交易中所获利益的肯认,再到人格权编揭示法律对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提供的根本保障,婚姻家庭及继承编表达法律对家庭秩序的重视,以及侵权责任编展现民事主体受到权利侵害后所能获得的法律救济。民法典涵盖了人们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婚姻家庭到社会生产生活、市场交易运行的各个方面内容,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从最高立法层面为人民权益加上了“全保险”。
“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人民是民法典的受益者,也是民法典最大参与者。宣传好、阐释好民法典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更应久久为功、绵绵用力。要深入开展民法典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进家庭等活动,运用好“线上+线下”的普法模式,以法治数字报刊、普法微信公众号、普法微博、普法电视栏目、普法微电影等多种载体,做好“普法”这篇大文章,让民法典不仅“触手可及”,更要入脑入心,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 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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