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景莫“伤景” 才不“煞风景”
近日媒体爆料,又有游客因为不文明举止被处罚。游客孟某某在八达岭景区游玩时,一时兴起在长城城墙上刻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春暖花开、惠风和畅。广大群众纷纷走出家门,亲近大自然,通过观赏美景陶冶情操、放松身心。每当这个时候,文明出游就成了老生常谈的话题。诚然,随着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旅游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成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必备品”。我们有必要强化这样的共识:出门旅游,观赏的是风景,比拼的却是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准。
近年来,随着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游客的文明素养也在不断提升。遵守当地景区规定、爱护环境卫生、爱惜公共设施、不破坏花草树木、不污损文化古迹等出游规范,已经成为广大游客的自觉行为。但是,仍有一些人在出游时把公德心丢到脑后,做出种种不文明举止,实在是大煞风景。更有甚者,有的游客无视当地管理规定,做出种种出格举动,不仅让自身形象受损,更让游客来源地蒙羞。
《“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就“推进文明旅游”作出部署,明确提出“整治旅游中的顽疾陋习,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治理不文明举止、推进文明旅游,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合力推进。
行动之要,思想先行。通过各种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文明旅游有关规定,倡导文明新风尚,同时多渠道进行文明提示和引导,促进广大游客养成规则意识和文明意识,减少不文明旅游行为。
不文明行为不仅大煞风景,更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更好地推进文明旅游,既要靠道德自律,也要靠惩戒约束。多年前,一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就以法规制度的刚性划出了文明出游的硬杠杠。上述游客在长城城墙上刻字受到依法惩处的案例,相信会在更多人的心中敲响警钟。
文明旅游不仅是口号,更需每个人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外出时,无论是用餐、游玩、入住还是其他消费等,我们都要时时讲文明,处处树新风。如此,才能不负春光不负美景。
■ 商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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