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责任落实助推乡村振兴提档加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实行乡村振兴责任制的总体要求、落实乡村振兴部门和地方的责任、强化考核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乡村振兴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必须牢牢守住农业农村这个“压舱石”,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原则,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推动乡村振兴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组织“阵地”,树牢振兴新航标。基层党支部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毛细血管”,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员干部作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应始终把群众需求、群众呼声和群众利益摆在首位,尽心竭力为乡村发展想法子、找路子,在下沉一线中不仅“身”入更要“心”入,切实扛起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的重任,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成乡村振兴中的发展优势。
拉升产业“引擎”,释放发展新活力。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让广大农民生活得更美好。然而,靠传统种植业取得的收入已经无法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无法适应区域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抓好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必须把牢产业发展这个“牛鼻子”,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倡导“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下大力气吸引现代农业各项要素不断注入,积极延伸特色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不断催生新业态、拓展新领域,想方设法创造有活干、有钱赚的农业生产环境,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激活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完善考核“指挥棒”,助力乡村加速跑。《实施办法》围绕责任落实构建了一整套全方位考核监督机制,促使各级责任主体务必以明责为前提、履责为关键、问责为保障,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党员干部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情况和实际成效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中,对实绩突出的予以褒奖提拔,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进行约谈惩戒,切实以责任落实推动任务落实,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线扛起责任、实干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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