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容忽视
近日,宿城一位老人因家中油烟机无法正常使用,联系维修人员上门处理,并付了更换配件费用。维修人员离开后,老人发现配件并未更换,很是气愤,认为维修人员存在欺诈行为,便到市消保委投诉。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一边安抚老人情绪,一边与这名维修人员联系,要求其到现场说明情况。维修人员承认,老人家中的油烟机配件确实存在问题,但经过修理后仍可正常使用,不需更换。经调解,维修人员当场向老人表达歉意,并退还了配件的费用。(据7月20日《拂晓报》)
随着老龄社会的逐步到来,老年消费市场受到了广泛关注,老年消费问题也成为群众日益关切的“关键小事”。然而,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和铺天盖地的宣传,部分老人可能会感到无所适从,有时甚至还会被无良商家或客服人员欺骗。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老人因为怕麻烦、行动不方便等缘由不予追究投诉。因此,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容忽视。
相对来说,老年群体接受信息的渠道往往比较单一,缺乏辨识商业信息的专业能力,对相关法规标准认知程度偏低,导致其自我保护意识、识假辨假能力、维权技巧和手段都较为薄弱。对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有针对性地举办老年维权知识讲座、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进社区、在新闻媒体上发布老年维权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提高老年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老年人的亲属要多多关注老人的日常生活,主动帮助老人过滤不安全的消费信息,对老人的行为给予更多理解与支持。老年人自己也要提高认识,主动了解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关注媒体曝光的典型消费案例,当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严格把好老年消费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对于销售老年药品、保健品和日用品的商家给予高度关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其产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出现在市场上;严厉打击欺诈老年消费行为,对于一些商家的虚假广告宣传、夸大产品效果等行为,要从重惩处,使其不敢再犯;畅通老年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渠道,尽量简化老年人维权程序。在接待老年人来访或电话投诉时,提供耐心、贴心、细心的服务,并及时、高效帮助老人解决问题,以提升老年消费者对维权的信心。
■ 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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