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大营镇陈李村村民来电咨询:其父亲患有七八年肝病,每年都有缴农合,不知如果治疗有没有补助?或慢性病补助? 埇桥区卫计委、区民政局回复:肝硬化(失代偿期)属于埇桥区新农合规定的特殊慢性病之一,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类别医院住院补偿政策(含保底补偿)执行。其父亲已享受低保待遇,如生病住院在出院时即可在民政窗口进行医疗救助报销。如门诊或者药房买药则不属于报销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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