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培育高质量人才助推养老服务业发展
2025年04月29日

日前,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五五”末,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达到80%以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其他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数量显著提升。同时,分别明确了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要求。

养老,既是家事,也是国事。截至2024年末,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3.1亿。如何构建一个老年友好型社会,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成为全社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当前,我国养老行业存在专业化人才缺口较大、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而且,社会对养老服务的职业认同感不强,还有一些人认为养老护理是“体力活”“脏累活”,导致这个行业的人才流失率较高。因此,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作为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专项政策文件,此次两部门联合制发的实施意见,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旨在对养老服务人才提供清晰、连续的职业发展路径,极大地促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优化结构、提升素质、壮大规模,为养老服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

然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政府部门要在建立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的同时,引导企业将薪酬待遇与技能等级挂钩,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才的待遇;开发养老服务公益岗位,提供社保补贴和意外保险,增强岗位稳定性;结合就业补贴、落户政策等措施,吸引更多青年和医务人员、社会工作者等关联领域人才加入养老行业;举办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大赛,提升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并树立行业标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养老服务人才典型,展现科技赋能护理、智慧养老等新业态,塑造“专业+科技”的现代职业形象。

此外,要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护理、康复等专业,并推动校企合作,通过共建实训基地、开设管理研修班等方式,开展“订单式”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养老服务人才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

■ 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