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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交警公布3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2024年04月25日

本报讯 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对所辖道路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向社会公布3月份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事故案例,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宿城人民路与银河一路交叉口南侧人行横道;埇桥区G344国道431KM+550M处;埇桥区S303省道时村镇路段;砀山县G310国道曹庄镇政府路段;灵璧县大庙镇王支村村委会北交叉路口;泗县G343国道唐河大桥附近路段;萧县G310国道杨楼镇黄庙路段。

典型事故案例:3月20日6时18分许,汪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砀山县人民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汉王路交叉口时,与杜某丰驾驶的皖LL***3号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汪某、杜某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汪某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突然猛拐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杜某丰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3月21日18时55分,卓某银驾驶号牌为皖LG***3电动两轮车沿S224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灵璧县气象局北侧路段时,与停靠在该路段非机动车道上,路某驾驶的闽C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卓某银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卓某银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确保安全及未佩戴安全头盔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路某驾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3月2日8时零5分,王某驾驶车牌号为皖DD***3微型货车沿埇桥区港口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引河路交叉口北侧掉头时,与陈某鹏驾驶车牌号为皖L2***9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时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王某驾驶机动车掉头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鹏无责任。

3月16日3时43分,滕某越醉酒后驾驶苏C7***9号小型轿车沿宿城胜利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与人民路交叉口时,因观察疏忽、操作不当碰撞路中间隔离护栏,造成隔离护栏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滕某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观察疏忽、操作不当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3月28日22时30分许,杨某杰驾驶鄂AN***B号小型轿车沿埇桥区松林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玉山路交叉口时,与吕某龙驾驶的皖LM***D号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杨某杰弃车离开现场。杨某杰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吕某龙无责任。

(宿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