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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18日第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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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人大:“小快灵”立法承载“最大民意”

■ 本报通讯员 王博 邵玉龙

宿州人文历史厚重、区位交通便捷,素有安徽“北大门”之称,是全国文明城市。近年来,宿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将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贯穿立法全过程,立足民意靶向确定立法项目,创新运用“小快灵”立法模式,聚焦农业农村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非遗传承保护等群众关切领域,及时出台地方性法规,成为保障群众权益、护航社会发展的法治基石,以精准立法回应了民生期盼、承载了“最大民意”。

回应诉求,缺什么补什么

夹沟香稻米是宿州特色农产品的“金字招牌”。其种植历史悠久,风味出众,清嘉庆年间曾作为贡米进入宫廷,有着“一家煮饭十家香,十家煮饭香满庄”的美誉,2019年成功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夹沟香稻米以埇桥区夹沟镇原产地为依托,逐步形成了集种植、加工、销售等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但仍存在品牌影响力弱、环境适应性差、市场占有率低等突出问题,当地种植户、生产加工及销售企业对此反映强烈,亟需从地方立法层面,加强对夹沟香稻米产业发展的系统保护和规范。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将《宿州市夹沟香稻米保护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在立法过程中,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管用、实用,大幅度减少上位法或者同位阶法规已有的规定,减少衔接性、指引性等非核心条款,该《条例》最终成稿仅18条,极具操作性,同时成为安徽省首部对单一农产品进行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身板”虽小却蕴含“大智慧”,不仅明确了宿州市行政区域内夹沟香稻米的种质资源保护、种植、加工、销售、知识产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等,更进一步细化了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有效解决了夹沟香稻米保护和发展难题,更好助力宿州打造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条例》对夹沟香稻米的品质提升、品牌推广等起到巨大推动作用,也有利于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夹沟香稻米核心产区夹沟镇镇头村村委会负责人表示。

立足实际,需什么立什么

地处黄淮平原腹地的宿州市拥有耕地面积904万亩,是全国粮食主产区。截至2024年底,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02.1万亩,无论建成面积还是投资规模,都稳居安徽省前列。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领域,国家和省一直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或法规,实际工作中也面临着建设规划设计不够科学、建后管护工作滞后等问题。

2023年1月,在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王学良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立法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经充分研究后认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立法十分必要也非常重要,决定将《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促进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共同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立法项目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组长,以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法工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起草工作专班,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双组长制”的协调作用,推进立法工作高效开展。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带着问题、扑下身子,深入“四县一区”,与种粮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基层干部等座谈交流,充分了解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现状,做实做足立法调研,找准问题之源、立法之基。

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多次与议案领衔代表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市人大法制专业代表小组作用,发送草案、草案修改稿及立法参考资料,征求代表意见;邀请多名省、市人大代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法规审议;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征询基层群众的意见,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法规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最大限度地吸纳民意、汇聚民智,代表和群众共提出意见建议80余条,采纳、吸收40余条。

《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保护促进条例》不设章节,共21条,坚持务实管用为要,注重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在建设补助资金和管护资金来源、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丰富建后管护方式等方面,   (下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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