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檀浩杰)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对所辖道路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向社会公布4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交通典型事故案例,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事故多发路段:埇桥区汴河路(人民路至拂晓大道)路段;埇桥区G344国道431km+550m处;埇桥区宿州大道与江东路交叉路口;灵璧县S224省道下楼镇王集街附近路段;砀山县惠丰市场门口路段;萧县交通西路与西内环交叉路口。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4月2日11时46分,张某驾驶苏CD99***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砀山县X010县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唐寨镇潘坝村孟庄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与道路东侧护栏发生剐碰,接着又与前方孟某春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护栏受损及孟某春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张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判断操作失误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孟某春无责任。
4月4日18时48分许,王某驾驶皖L96***号轻型栏板货车沿埇桥区宿怀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宿州市第十七小门前人行横道处时,与王某英在人行横道内由西向东横过宿怀路时发生碰撞,造成王某英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王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英无责任。
4月7日7时许,刘某驾驶皖LL1***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萧县城北中学路口开车门时,与由南向北行驶杨某驾驶的苏CM119***号两轮电动车(载石某畅)相撞,造成杨某、石某畅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刘某驾驶机动车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杨某、石某畅无责任。
4月8日16时20分许,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酒精含量20mg/100ml)驾驶皖LMK***号小型轿车沿灵璧县开发区宏泰国际建材城内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建材城北门路段处时,与由东向西陈某晶驾驶皖LGK***号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晶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刘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晶无责任。
4月25日15时45分许,陈某雷驾驶苏C27***号小型轿车沿砀山县G237国道由西南向东北行驶至153km+550m(十字路口)处时,与由东向西行驶张某柱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张某柱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陈某雷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观察疏忽且未靠道路右侧通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柱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经路口未让标志指示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