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智伟)近日,县人民法院关工委组织干警走进县第四中学、县第一初级中学等多所学校,开展 “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为青少年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活动现场,干警化身“法治导师”,紧扣校园生活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展开宣讲。通过情景再现、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条款,深入解读肢体冲突、语言暴力等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干警强调,校园欺凌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心伤害,施暴者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引导学生不做欺凌的实施者,也不做冷漠的旁观者,遭遇侵害时应及时向老师、家长求助或寻求法律帮助。
“遇到校园欺凌,第一时间要保护自己的安全!”“保留证据并及时向老师、家长反映,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在互动环节,学生们积极踊跃发言,与干警展开热烈讨论。干警们还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做到不参与、不传播校园欺凌行为,主动帮助身边同学,共同营造和谐友善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