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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04日第06版:宿州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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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枫”景绘就共建共治共享和谐画卷

——探究灵璧县人民法院冯庙法庭的多元解纷“密码”

灵璧县人民法院冯庙法庭下辖冯庙镇、大庙镇、高楼镇、禅堂镇四个乡镇,辖区面积大,人口多,民事纠纷也较多。冯庙法庭现有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4名,2024年共办理各类民事、执行案件1840余件,今年一季度已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近年来,冯庙法庭立足实际、因庭施策,按照一庭一品牌的工作思路,秉持“换位思考才能平心静气、各退一步才能和谐共赢”的理念,以“耐心、细心、恒心、热心”为行为准则,以“调”为手段,以“和”为目的,深入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主动参与基层治理,为辖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一面特殊的锦旗

“朱法官,真是太感谢了,这个判决是我没想到的,超出了我的预期,也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4月1日上午,家住渔沟镇的林某某特意赶到冯庙法庭,把一面写着“释法明理解心结 司法为民止纷争”的锦旗递到法庭负责人朱雨寒手上。

原告送锦旗常见,但你见过被告送锦旗的吗?该案就是。原来,林某某在渔沟镇经营一家酒店,酒店名称“灵璧县渔沟君澜酒店”与“浙江君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名称相似情形,容易引发群众混淆,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君澜”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浙江君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其认为被告在酒店门头和酒店内部多处使用“君澜”字样,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主张被告赔偿20万元。

作为负责审理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朱雨寒在了解情况后,多次主持调解,一开始被告不理解商标侵权的含义,抵触情绪较大,经过法官释法明理,被告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侵权行为,但是对于赔偿金额,没有达成协议。开庭当天,朱雨寒再次主持庭前调解,但因为调解金额差距过大,没能达成协议。庭审中,朱雨寒仔细审查原告商标权的权利基础、被告酒店的经营区域、经营规模和经营时间,同时考虑到疫情期间酒店的经营情况,妥善作出合理判决,判决被告赔偿原告2万元。

“我们对知识产权没有概念,觉得自己取的名字怎么能侵犯了别人的权利?经过法官的耐心解释说明,我也认识到了商标的重要性。”林某某告诉记者,法官充分考虑自己的过错大小和经营情况作出判决,自己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在涉及知识产权案件中,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大部分被告都对自己的侵权行为认识不足,感到困惑,作为法官要充分释法明理,同时也要考虑到侵权人主观恶意的大小和造成的影响,作出一份让双方都服气的合理判决。”朱雨寒说。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24年,朱雨寒获评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由其承办的一起商标侵权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以调促和解民忧

除负责审理全市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外,冯庙法庭还主要办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等矛盾纠纷。这些纠纷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占法庭案件的大多数。

在日常办案过程中,调解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也是“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应有之义。“调解在司法实践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仅易于化解矛盾纠纷,也为后续案件执行打下良好基础。”朱雨寒说。

因此在司法办案中,每一起案件,法庭都优先进行调解,虽然有时耗费的时间和精力要比判决多得多,但考虑到调解结案更易使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更利于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法庭每一名干警从来都不叫苦、不喊累,始终把和谐共赢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用耐心、细心、恒心、热心为每一位当事人解忧。

今年3月18日,冯庙法庭收到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原告有14人。法官汤晓静在梳理案件情况后,发现虽然每笔工资数额不大,但考虑涉及农民工工资,且人数众多,便立即组织法庭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经了解,被告欠薪并非恶意,其因生意投资失败欠下债务,父亲又身患重病需要治疗,经济压力较大,一时之间拿不出那么多钱来。

一边是农民工的血汗钱,一边是被告确有困难无法支付。此案何解?汤晓静和调解员挨个与当事人沟通,详细了解每个人的欠款金额、家庭情况等,并组织双方“面对面+背对背”协商,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实际情况,希望多给一些时间,另一方面也希望被告换位思考,理解农民工挣的都是辛苦钱。最终经过多轮调解,原告同意被告分期履行,并签署调解协议。看着手里14份摁着红手印的调解协议,汤晓静长出一口气。“没想到案件这么顺利,半个月时间就调解成功,已经拿到了第一笔工资,法庭效率真高。”4月1日,原告张某某等4人一行来到法庭,送来两面锦旗。

一天之内,收到三面锦旗,这让法庭上下备受鼓舞、倍感振奋,职业荣誉感拉满。记者环顾法庭诉讼服务站,16面锦旗挂满了四壁,这是群众对法律人的认可,更是对法律的信任。“法庭处在为民解纷的最前沿、第一线,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看到他们的矛盾纠纷得以彻底化解,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这是法庭干警共同的心声。

延伸司法触角助力基层治理

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法庭要改变以往“民不举官不究”的传统思维,把司法触角不断向前延伸,变被动化解为主动预防,深入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为辖区和谐稳定发挥司法作用。

为此,冯庙法庭加强与属地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指派专业法官,参与“三源共治”,与镇政府形成有效联动,主动靠前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近日,冯庙法庭通过“三源共治”机制,成功化解一起长达10余年的邻里宅基地纠纷。这起案件中,冯庙法庭联合多部门开展调解,将司法判决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最终促成当事人签订“一揽子”调处协议,生动展现了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成果。

刘某飞与王某本是同村邻居,2013年初,王某家翻建房屋时未按传统预留“滴水”空间,导致与邻居刘某飞房屋墙体受损、宅基地权属争议。经镇派出所、自然资源与规划所、村委会等部门联合调解,双方达成“赔偿18000元、允许紧贴建房”等协议。但协议履行过程中再生龃龉,刘某飞将王某诉至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应给付刘某飞赔偿款18000元,后王某以“重大误解”“口头承诺未兑现”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定:调解协议经多部门现场勘察确认,王某占用宅基地事实清楚,判决维持赔偿决定。

2014年法院判决后,双方仍因建房细节、宅基地边界等问题频发冲突,矛盾愈演愈烈,存在信访隐患。今年3月中旬,冯庙法庭启动“三源治理”机制,联合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成立调解专班,经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签订《关于刘某飞、王某宅基地纠纷的调处协议》。“这次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用专业力量与乡土智慧实现双赢。法庭将‘钢筋水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家长里短’的调解语言,真正让‘枫桥经验’从文字走进田间地头。”朱雨寒说。

在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道路上,冯庙法庭将树牢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持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形成有效联动,注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和实质性解决,强化预防在先、调解优先,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让越来越多的法治力量向疏导端发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绘就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画卷。

■本报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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