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6日,宿州万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一面写着“公正无私执法为民,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锦旗送到了埇桥区人民法院。
宿州一家医院从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租磬云路大市场共计16394.16平方米场地,并与原告宿州万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临时管理规约》,约定了物业费的收费标准,被告支付了第一年的物业费。关于后续物业费的标准及支付,双方发生争议,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及时解决纠纷,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全面了解案情、查清案件事实,充分倾听了解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正作出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