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对餐饮企业设立老年餐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等,各地可通过协议方式,根据其建设成本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完善运营支持政策。建成并正常运营且经各县区民政局认定的助餐服务设施的运营主体,根据老年人年就餐人次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运营补贴。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用于开展公益性老年助餐服务,给予租金优惠。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落实居民价格政策。对社会餐饮企业、单位设立老年餐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等,按照老人实际就餐比例落实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居民价格政策。三是完善就餐补助政策。根据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对在政府认定的助餐服务机构就餐的老年人可给予助餐补贴。具体补助范围和标准由县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老年助餐服务是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暖民心实事,是兼具公益性和市场性的系统工程。”张代君表示,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全市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精神,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报记者 傅子峰)